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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在1.5min前,取样检查包辊两端试片厚度(检查样片不放回辊中,但最后试片总重不少于65g,严防挡板漏料),并及时调整到要求厚度。 5.3.6 1.5min后每0.5min切翻一次,料卷应贴辊筒转动,到6min时拉出试片。 6.“鱼眼”数的计数与结果表示 6.1 剪去试片两端不规矩部分,放在检测箱上,从中间部位划取20cm×20cm一块,手持试片与毛玻璃板约成30°角,对光源目视查数这块面积中的“鱼眼”数,对个别可疑的“鱼眼”用20倍放大镜鉴别。 注: “鱼眼”(fish eye)是在试片中存在的未得到充分塑化的树脂颗粒。 6.2 试验结果以400cm2中含“鱼眼”数表示,取平行试验的两个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当大于10颗时,测定值与平均值的允许相对偏差应小于或等于20%,如大于20%时需重新测定,若少于10颗时不计误差。 附 录 A 表面温度计的校正 (补充件) A1.1 将金属模拟辊(见图A1)放在电炉上加热,同时插入标准水银温度计,加热至165℃时,切断电源。在降温时,按“表面温度计说明书”中的使用方法,对摸拟辊表面(水银温度计水银球处)进行温度测量。分别同时读取表面温度计和标准水银温度计读数。 ![]() 图Al A1.2 校正后的表面温度计读数按式(A1)表示:
式中: t——校正后表面温度计读数,℃; t1——表面温度计读数,℃; △t——标准水银温度计读数减表面温度计读数, ℃。 A1.3表面温度计应使用半年校验一次。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聚氯乙烯树脂产品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化工部锦西化工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安少华,高博君、陈艳茹。 本标准参照采用苏联国家标准ГOCT 14332《悬浮法聚氯乙烯树脂》中3.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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