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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烯和乙烯共聚物材料命名 GB1845—88

Designation of polyethylene and ethylene copolymer materials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 1872/1—1986《塑料—聚乙烯(PE)和乙烯共聚物热塑性塑料——第1部分:命名》。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乙烯和乙烯共聚物材料的命名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常态下为粉状或颗粒状的乙烯均聚物和乙烯共聚物。共聚物中其他单烯烃单体的含量不大于50%(m/m);带官能团的非烯烃单体含量不大于3%(m/m)。

    本标准也适用于由着色剂、添加剂、填料、增强材料等改性或未改性的上述材料。

    本标准不适用于母粒料或乙丙橡胶。

    本标准不提供材料的具体应用或加工方法所需的工程数据、性能数据或加工条件。

    本标准不意味着相同命名的材料必须具有相同的性能。

2  引用标准

    GB/T 1033  塑料密度和相对密度试验方法

    GB 1841  塑料及树脂缩写代号

    CB/ T3682  热塑性塑料熔体流动速率试验方法

3 命名方法   

    本命名方法系以聚乙烯的代号、密度、熔体流动速率、主要用途、加工方法以及树脂的其他特性等为内容,分为若干个特征单元,组成材料的命名。命名形式为:

    特征单元l:聚乙烯的缩写代号(见3.1)。

    特征单元2:聚乙烯的主要用途或加工方法,重要性能和添加剂(见3.2)。

    特征单元3:聚乙烯的密度标称值、熔体流动速率标称值及其测试条件(见3.3)。

    特征单元4:填料、增强材料及其标称含量(见3.4)。

    特征单元之间用连字符“-”分隔。若有一个特征单元不用,则用两个连字符(--)分隔。

3.1  特征单元1

    按照GB 1844的规定,聚乙烯的缩写代号为英文字母PE。

3.2  特征单元2

    聚乙烯的主要用途或加工方法在第一位写出。重要性能、添加剂、颜色和状态(粒状或粉状)在第二位至第五位写出,按表1的规定以代号表示。

    本色(无着色)粒状材料不需写出;有颜色(着色)或粉状材料则需写明。

表1  特征单元2所用的代号

代  号

第一位

代  号

第二位至第五位

A
B
C

粘合剂
吹塑成型(中空制品)
压延

A
B
C

加工稳定剂
抗粘连
着色的

   

D

粉状

E
P
G

挤出管材、型材和片材
挤出薄膜和薄片
通用

E
F

可发泡的
阻燃

H

涂覆

H

耐热老化

J

K

电缆护套

电缆绝缘

   

L

单丝

L

耐光和(或)气候老化

M

注塑

   
   

P

冲击改性

Q

压塑

   

R

旋转模塑

R

脱模剂

S

T

粉末涂覆或烧结

挤出扁丝

S

T

润滑

提高透明性

   

X

可交联的

Y

纺丝

Y

增加导电性

   

Z

抗静电

3.3  特征单元3

    在本特征单元中,聚合物密度标称值的范围用2个数字表示(见3.3.1)。其后用一个字母和三个数字代表熔体流动速率的测试条件和标称值范围(见3.3.2)。

    上述两项特征的标称值,如果落在或接近某档极限,生产厂应确定该材料按某档次命名。如果因生产误差而造成个别试验值落在某档极限或某档极限的任何一侧,命名不受影响。

3.3.1  密度

    本标准中密度系指基础聚合物而言。按GB/T1033进行测试。测试标准温度为23℃。在20℃~30℃范围内,温度每降低1℃,聚乙烯密度大约提高0.000 6g/cm3

  密度标称值范围分为十一个档次,以两位数字表示,如表2所规定。

表2  密度标称值档次代号及范围

代    号

范    围  (23℃)
g/cm3

08

13

18

23

27

33

40

45

50

57

62

      ≤0.910

>0.910~0.916

>0.916~0.921

>0.921~0.925

>0.925~0.930

>0.930~0.936

>0.936~0.942

>0.942~0.948

>0.948~0.954

>0.954~0.960

      >0.960

3.3.2  熔体流动速率

    熔体流动速率按GB/T3682进行测定。

    聚乙烯熔体流动速率的试验条件及其代号如表3所规定。

表3  熔体流动速率试验条件及其代号

代  号

测试温度

标称负荷
kg

D

T

G

190

190

190

2.16

5.00

21.60

    聚乙烯熔体流动速率标称值范围分为十五个档次,以三位数字表示,如表4所规定。

表4  熔体流动速率标称值档次代号及范围

代  号

范  围
g/l0min

000

001

002

003

006

       ≤0.1

>0.1~0.2

>0.2~0.3

>0.3~0.4

>0.4~0.8


续表  4

代  号

范  围
g/10min

012

022

045

075

100

200

300

400

500

700

>0.8~1.5

>1.5~3.0

>3.0~6.0

>6.0~9.0

>9.0~12

>12~25

>25~35

>35~45

>45~55

>55

3.4  特征单元4

    在本特征单元中,填料或增强材料的类型用一个字母为代号在第一位写出;其物理状态用另一个字母为代号在第二位写出(如表5所规定);其质量含量用两位数字为代号在第三位写出(如表6所规定)。

表5  填料和增强材料的代号

代  号

材料
(第一位)

代  号

状态
(第二位)

B
C


B

球状、珠状

   

D

粉状

   

F

纤维状

G

玻璃

G

碎粒状、碎纤维状

   

H

须晶

K

白垩(碳酸钙)

   

L
M

纤维素1)
矿物1)、金属1)

   

S

有机合成物

S

鳞状、片状

T

滑石

   

W

   

X
Z

无说明
其他

X
Z

无说明
其他

    注:1)对于这些材料,可在本特征单元的第四位以其化学符号或公认的代号明确写出。

表6  填料和增强材料质量含量代号

代    号

含    量
%(m/m)

0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60

70

80

90

      ≤7.5

>7.5~12.5

>12.5~17.5

>17.5~22.5

>22.5~27.5

>27.5~32.5

>32.5~37.5

>37.5~42.5

>42.5~47.5

      >47.5~55

      >55~65

      >65~75

      >75~85

      >85

4  命名举例

4.1  某种加抗粘连剂(B),用于挤出薄膜的聚乙烯本色颗粒,其密度标称值为0.918g/cm3(18),熔体流动速率标称值为3.5g/10min(045),测试条件为190℃、2.16kg(D),命名如下:

4.2  某种未加添加剂,用于吹塑成型的本色聚乙烯颗粒,其密度标称值0.952g/cm3(50),熔体流动速率标称值为0.5g/10min(006),测试条件为190℃、21.6kg(G),命名如下:

4.3  某种加紫外线吸收剂(L)、已着色(c)、用于电缆绝缘(K)的聚乙烯颗粒,其密度标称值为0.920g/cm3(18),熔体流动速率标称值为0.22s/10min(002),测试条件为190℃、2.16 kg(D),命名如下: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化学塑料树脂产品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化工一厂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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