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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
3219—1977《塑料——液态、乳液或分散液聚合物——用规定剪切速率的旋转粘度计测定粘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旋转粘度计测定液态环氧树脂粘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具有规定剪切速率的同轴双圆筒旋转粘度计测定环氧树脂粘度。
2 原理
用具有规定特性的旋转粘度计在一定的剪切速率下测量粘度。
3 仪器
3.1 同轴双圆筒旋转粘度计量程为10-2~103Pa·s,测量误差不大于满刻度的4%。内、外筒直径之比小于1.1。
3.2 恒温器:能保持试验所要求的温度,精度为±0.2℃。
4 试验条件
4.1 试验温度
一般为23±0.2℃。也可在相应产品技术条件中作规定。
4.2 剪切速率
从下列数值组成的系列中选择剪切速率:
1.00,2.50,6.30,16.0,40.0,
100,250s-1和这些数乘以或除以100。
也可在相应产品技术条件中另作规定。
5 试样
5.1 试样在加入仪器前要完全除去空气泡和杂质。
5.2 对易吸湿的或含有挥发性物质的试样应密封于容器中。
6 操作步骤
6.1 按需要的剪切速率选择固定筒、转筒及转速。
6.2 取一定体积(视仪器外筒大小而定)试样,小心地注入外筒,放置排泡。
6.3 将仪器与恒温装置连接,启动恒温器,恒温60min。
6.4 接通电源,开动马达,使转筒旋转。待指针稳定后读数。关闭马达后重新开启。待指针稳定后作第二次读数。
7 结果的计算和表示
7.1 粘度 (mPa·s)按下式计算:

式中,K——仪器常数,mPa·s;
a——读数值(取两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
7.2 结果的表示:结果取三位有效数字,应在括号中注明温度、剪切速率。
例如:
 (23℃,1600s -1)=4.25mPa·s
式中:23℃——测定时所选用的温度;
1600s-1——测定时所选用的剪切速率。
8 允许差
两次读数与其算术平均值之差不能大于满刻度的2%。
9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注明按照本国家标准;
b. 试样名称、型号、批号;
c. 粘度计的牌号、型号和生产厂名;
d. 试验温度、固定筒、转筒、转速和剪切速率,
e. 按7.2条表示的结果;
f. 试验日期,试验人员。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塑料与树脂产品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树脂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琪霞、庄荫祖,包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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