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人体激发现斑贴试验和试用试验
激发现贴试验和试用试验,,激发斑贴试验是借用皮肤科临床检测接触性皮炎致敏原的方法,进一步模拟人体致敏的全过程,预测受试物的潜在致敏原性。
5.7.1人体激发斑贴试验方法的原则
5.7.1.1实验全过程应包括诱导期、中间休止期及激发期。
5.7.1.2受试物(可疑致敏原)与皮肤有充分接触时间。
5.7.1.3选择合适敏感斑贴部位,如人体上背部或前臂屈侧皮肤。
5.7.1.4受试者应无过敏史,样本数不少于25人。
5.7.1.5实验前应自受试者详细介绍实验目的和方法,以取得圆满合作。
5.7.2试验方法
5.7.2.1将5%十二烷基硫酸钠(SLS)液0.lml滴在2cm×2cm大小的四层纱布上,然后敷贴在受试者上背部或前臂屈侧皮肤上,再用玻璃纸覆盖,用无刺激胶布固定。24h后将敷贴物去掉,皮肤应出现中度红斑反应。如无反应,调节SLS浓度或再重复一次。
5.7.2.2将0.2ml(g)受试物按上述方法敷贴在同一部位上,固定48h后,去掉斑贴物,休息一日。
5.7.2.3重复5.7.2.2步骤,共四次。如试验中皮肤出现明显反应,诱导可停止。
5.7.2.4于最后一次诱导两周,选择未做过斑贴的上背部或前臂屈侧皮肤两块,间距3cm,一块作对照,一块敷贴含上述受试物0.2ml(g)前1cm×1cm纱布,封闭固定48h后,去除斑贴物,立即观察皮肤反应。24、48和72h.再观察皮肤反应的发展或消失情况。按表8和表9进行皮肤反应评定。
表8 皮肤反应评级标准
|
皮肤反应
|
分 级
|
|
无反应
红斑和轻度水肿、偶见丘疹
浸润红斑、丘疹隆重起、偶而可见水疱
明显浸润红斑、大小水疱融合
|
0
1
2
3
|
表
9 致敏原强弱标准
|
致敏比例
|
分级
|
分类
|
|
0~2/25
3~7/25
8~13/25
14~20/25
21~25/25
|
1
2
3
4
5
|
弱致敏原
轻度致敏原
中度致敏原
强致敏原
极强致敏原
|
5.7.3结果评定如人体斑贴试验表明受试物为轻度致敏原,可作出禁止生产和销售的评价。,
5.7.4人体试用试验的原则及方法
5.7.4.1志愿者按日常使用方法或选用前臂屈侧5cm×5cm皮肤进行受试物试用试验。
5.7.4.2样本数为200人。
5.7.4.3受试物每天使用1~2次,连续试用30天以上。
5.7.4.4每周至少观察一次,记录受试者主诉,如痒、热、刺痛感觉等或局部皮肤反应,如皮肤脱屑、皱裂、红斑、水肿、丘疹、水疱、痤疮或色素沉着等。
5.7.4.5结果评价200名受试者中有1人出现上述主诉和体征,均可认为该受试物有皮肤刺激或致敏作用。结合化妆品的试用情况以及动物试验结果,作出是否安全的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