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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矿石和磷精矿中灼烧失量的测定重量法
GB/T 1875—1995

重量法

phosphate rock and concentrate Determination of loss on ignition Gravimetric method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量法测定灼烧失量。
  本标准适用于磷矿石和磷精矿产品中灼烧失量的测定。

2 方法提要

  试样于950℃灼烧,根据失去的质量计算灼烧失量。

3 仪器

  高温炉:附温度自动控制器,可保持950±25℃。

4 试样

  试样通过125um实验筛(GB 6003),于105~110℃干燥2h以上,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5 分析步骤

5.1 称取1g试样,精确至0.0001g,置于预先灼烧至恒量的瓷坩埚中。
5.2 盖上坩埚盖并留一缝隙,置于高温炉中,从低渐高逐升高温度至950℃,灼烧30min。
5.3 取出坩埚,盖好坩埚盖,稍冷,置于干燥器中冷却30min,称量。重复灼烧20min,直至恒量。

6 分析结果的表述

  以质量百分数表示的灼烧失量(X)按下式计算:

X=

式中:m1——灼烧前试样和坩埚的质量,g;
   m2——灼烧后试样和坩埚的质量,g;
   m——试样的质量,g。

7 允许差

  取两份平行分析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分析结果。平行分析结果的绝对差值应不大于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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