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岭土吸附水的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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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附水的测定
1 方法提要
试样在105±2℃条件下烘干,根据吸附水挥发量的多少计算试样吸附水百分含量。
2 仪器设备
a. 搪瓷盘。
b. 恒温干燥箱。
c. 天平:感量1g,0.1mg。
d. 称量瓶。
e. 干燥器。
3 测定步骤
a. 块状试样
称取500~1 000g试样,准确到2g,放入已称量的搪瓷盘中,将搪瓷盘放入恒温干燥箱于10
5±2℃烘3h。取出冷却至室温,称量,以后每烘1h冷却称量一次,直到两次称量差不大于2g止
。
b. 粉状试样
称取1.000 0g试样,精确至0.0002 g,放入已称量的称量瓶中,将称量瓶放入恒温干燥
箱于105±2℃烘2h,加盖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取出称量,以后每烘1h称量一次,直至
两次称量差不大于0.000 2g止。
4 结果计算
吸附水的含量X1(%)按式(2)进行计算:
X1=(m1-m2 /m0)×100 ……………………(2)
式中:m1——烘干前试样及搪瓷盘或称量瓶质量,g;
m2——烘干后试样及搪瓷盘或称量瓶质量,g;
m0——试样质量,g。
所得结果表示至一位小数。
5 复验规则
同一试样两次测定结果块状试样绝对误差不大于0.5%,粉状试样绝对误差不大于0.1%
。当测试结果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时,取两者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报告值,如测定结果超过允许
误差应另行称样复验,复验结果与原测定之任一结果误差不大于规定误差时,取其算术平均值
作为试验报告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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