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关于本站
加入收藏
|首页 |化验室设计下载 | 仪器图片 | 化验室论坛 | 分析方法 | 化验室管理| 化验室安全 | 分析工培训网址大权 | 求职招聘 | 留言版
高岭土吸附水的测定
吸附水的测定

1 方法提要

试样在105±2℃条件下烘干,根据吸附水挥发量的多少计算试样吸附水百分含量。

2 仪器设备

a. 搪瓷盘。

b. 恒温干燥箱。

c. 天平:感量1g,0.1mg。

d. 称量瓶。

e. 干燥器。

3 测定步骤

a. 块状试样

称取500~1 000g试样,准确到2g,放入已称量的搪瓷盘中,将搪瓷盘放入恒温干燥箱于10

5±2℃烘3h。取出冷却至室温,称量,以后每烘1h冷却称量一次,直到两次称量差不大于2g止



b. 粉状试样

称取1.000 0g试样,精确至0.0002 g,放入已称量的称量瓶中,将称量瓶放入恒温干燥

箱于105±2℃烘2h,加盖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取出称量,以后每烘1h称量一次,直至

两次称量差不大于0.000 2g止。

4 结果计算

吸附水的含量X1(%)按式(2)进行计算:

X1=(m1-m2 /m0)×100 ……………………(2)

式中:m1——烘干前试样及搪瓷盘或称量瓶质量,g;

m2——烘干后试样及搪瓷盘或称量瓶质量,g;

m0——试样质量,g。

所得结果表示至一位小数。

5 复验规则

同一试样两次测定结果块状试样绝对误差不大于0.5%,粉状试样绝对误差不大于0.1%

。当测试结果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时,取两者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报告值,如测定结果超过允许

误差应另行称样复验,复验结果与原测定之任一结果误差不大于规定误差时,取其算术平均值

作为试验报告值。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化验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