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饲料行业加工、销售、调拨、出口的产蛋鸡、肉用仔鸡和商品性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1 名词
维生素预混合饲料:指一种或多种维生素加入载体或稀释剂的均匀混合物。
2 技术要求
2.1 感官指标
色泽一致,无发霉变质、结块及异味、异嗅。
2.2 水分
不得高于10%。
2.3 加工质量指标
2.3.1 粉碎粒度
全部通过16目分析筛,30目分析筛筛上物不得大于10%。
2.3.2 混合均匀度
混合应均匀,经测试后其均匀度之变异系数应不得大于7%。
2.4 有毒有害物质
含铅量不高于30mg/kg,含砷量不高于10mg/kg。
2.5 营养成分指标(按日粮中添加比例1%计算)
营养成分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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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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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万IU/kg
≥
|
D3
万IU/kg
≥
|
E
IU/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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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3
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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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mg/kg
≥
|
B12
mg/kg
≥
|
|
产蛋鸡
|
40
|
5
|
500
|
50
|
200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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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用仔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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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4
|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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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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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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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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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标志
产品应标明维生素含量的保证值,维生素制剂的化学名称与来源、使用的载体、抗氧剂的名称和用量,同时还需列出产品的出厂日期及有效贮藏期,以利于用户掌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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