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oethylene glycol for industrial use Determination
of diethylene glycol and triethylene
glycol - Gas chromatographic method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乙二醇中二乙二醇和三乙二醇含量的测定的气相色谱法。
本方法适用于工业用乙二醇中二乙二醇和三乙二醇含量的测定,其最小检测浓度分别为0.01%和0.02%。
2 引用标准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3 方法原理
试样通过微量注射器注入,并被载气带入色谱柱,使各组分得到分离,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
采用外标法计算二乙二醇和三乙二醇的含量。必要时也可用内标法定量(见附录A)。
4 材料及试剂
4.1 载气:高纯氮气或氦气,纯度大于99.999%。
4.2 辅助气:
4.2.1 氢气,纯度大于99.99%。
4.2.2 空气,经硅胶及5A分子筛干燥、净化。
4.3 固定液:聚乙二醇-20M。
4.4 载体:Chromosorb W AW—DMCS,粒径为0.149~0.177mm(80~100目)或其他性能类似的载体。
4.5 乙二醇:商品乙二醇径减压蒸馏提纯,收集中间30%的馏分备用。该馏分按本标准规定条件进行分析,应检不出二乙二醇和三乙二醇。
4.6 二乙二醇和三乙二醇,纯度应大于99%(必要时可按4.5条所述进行提纯)。
5 仪器
为配有分流装置及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该色谱仪对本标准规定最小检测浓度的二乙二醇和三乙二醇所产生的峰高应至少大于仪器噪声的两倍。
5.1 汽化室:应配置石英或玻璃内衬管。
5.2 色谱柱:推荐的色谱柱及其典型操作条件见表1。能达到同等分离效能的其他色谱柱也可使用。
5.3 记录装置:记录仪、积分仪或色谱数据处理机。
5.4 微量注射器1或10?L。
6 取样
按GB 6680—86的规定进行。
7 操作步骤
7.1 仪器调整
色谱仪启动后进行必要的调节,以达到表1所示的典型操作条件或能获得同等分离的其他适宜条件。当色谱仪达到设定的操作条件并稳定后,即可进行试样的测定。
表1 推荐的色谱柱及典型操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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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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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充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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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细管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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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管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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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不锈钢或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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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融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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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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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二醇-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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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液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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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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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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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膜厚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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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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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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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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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omosorb W AW—DM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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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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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 径,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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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9~0.177(80~100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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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 长,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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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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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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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径,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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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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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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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 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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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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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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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化室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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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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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器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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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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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气流速,mL/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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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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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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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气线速,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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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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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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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流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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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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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样量,?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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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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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校准
7.2.1 外标配制
取约15mL乙二醇(4.5)置于洁净、干燥并称量过的25mL容量瓶中,准确称量(精确至0.0002),以差减法求得乙二醇质量,然后相继加入适量的二乙二醇和三乙二醇标样(4.6),并分别称量,摇匀备用。所配制的二乙二醇和三乙二醇的浓度应与待测试样相近。按式(1)计算出标样中二乙二醇和三乙二醇的浓度。
……………………………(1)
式中:Ei——标样中配入的二乙二醇或三乙二醇浓度,%(m/m);
mi——二乙二醇或三乙二醇的质量,g;
m——标样质量,g。
7.2.2 外标校正
每次试样分析前或分析后,均需用标样(7.2.1)进行外标校正,即用微量注射器,在规定的色谱条件下,注入一定量的标样,重复测定三次,以获得相应的峰面积,作为定量计算的标准。
7.3 试样测定
7.3.1 测定
用微量注射器准确抽取与外标校正(7.2.2)体积相同的试样注入色谱柱,将待测组分的色谱峰面积与相应的外标峰面积进行比较,以求得待测组分含量。
注:必要时,可注入1?L蒸馏水数次,以清除吸附在进样器中的试样残留物。
7.3.2 色谱图
典型色谱图见图1和图2。
7.3.3 计算
试样中二乙二醇和三乙二醇含量按式(2)计算。
…………………………………(2)
式中:Xi——试样中二乙二醇或三乙二醇的含量,%(m/m);
Ei——标样中二乙二醇或三乙二醇的含量,%,(m/m);
Ai——试样中二乙二醇或三乙二醇的峰面积;
AE——标样中二乙二醇或三乙二醇的峰面积。

图1 毛细管典型色谱图
1—未知峰(X);2—乙二醇;3—二乙二醇,4—内标;5—三乙二醇

图2 填充柱典型色谱图
1—乙二醇+X;2—二乙二醇;3—内标;4—三乙二醇
8 结果的表示
8.1 分析结果
以两次重复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其分析结果,以质量百分浓度为单位,并应精确到0.001%。
8.2 精密度
本方法的精密度数据是1991年6月,由10个实验室对5个浓度水平试样所做的室间精密度试验(集中试验)确定的。
8.2.1 重复性
在同一实验室由同一操作员,用同一试验方法与仪器,对同一试样相继进行两次重复测定,测定值之差应符合表2所规定的数值(置信水平95%)。
8.2.2 再现性
在任意两个不同实验室,由不同操作者,采用不同仪器,在不同或相同时间内,对同一试样所得两次结果之差应符合表2所规定的数值(置信水平95%)。
表2 方法精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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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分浓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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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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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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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二醇 0.01~0.1%
大于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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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值的15%
平均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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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值的30%
平均值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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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乙二醇 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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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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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值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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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a. 有关试样的全部资料:批号、日期、时间、采样地点等;
b. 测定结果;
c. 试验中观察到的异常现象;
d. 不包括在本标准中的任何操作及自由选择的操作条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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