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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密切相关,可以说如果没有就业准入,也就不需要有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准人员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换言之,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从业者必须有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否则不能够就业。 相关问题:国家规定了哪些职业实行就业准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确定了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 66 个职业目录。分别是: 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焊工(电焊工、气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锅炉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电子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汽车驾驶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音响调音员、纺织纤维检验工、电工、农机修理工。商业、服务业人员中的推销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保健按摩师、物业管理员、锅炉操作工、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工设备维修工、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商品营业员。以及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文字录入员、计算机系统操作工、计算机调试工)话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相关问题:国家对实行就业准入的具体规定?
国家职业标准 是指在职业分类基础上,根据职业的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水平的规范性要求。它是从业人员从事职业活动,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依据,也是衡量劳动者从业资格和能力的重要尺度。职业标准除包括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外,还包括职业环境与条件、教育水平、职业道德等内容。 国家职业标准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鉴定比重表四个部分,其中工作要求为国家职业标准的主体部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学科导向性标准。用这种标准指导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容易造成这样一种结果,所培养的学生和取得证书的人员理论知识掌握不少,但实际工作所需的职业技能不足,短期内难以适应企业和用人单位的需要。国家职业标准是一种职业导向性标准,它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通过运用职业功能分析方法,研究确定职业教育培训和考核的内容新体系,有助于提高了学生和证书持有者的工作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相关问题:国家职业标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以及职业技能标准三者的关系: 目前,这三种标准形式同时并存在,对尚未制定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可继续使用原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今后,要逐步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修订,形成统一规范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截止 2002 年 2 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 104 个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并已公布实施。 2005 年 3 月 2 日 还发布了包括压缩机工、蒸发工在内的 55 个职业标准 , 其中职业指导员、汽车修理和加工中心操作三个职业标准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修订 , 新标准公布后 , 原职业标准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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